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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5-10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6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166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我省气候特殊,降雨量较2015年偏多,川东北地区较往年偏多2-4成。要充分认清今年汛期将面临的严峻挑战,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级落实防灾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处处有人管、点点有人抓。要在做好汛前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组织编制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及时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坚决防止人员伤亡这一目标,迅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动员、再布署、再强调、再督查,以严的态度、实的举措对各项防灾措施进行再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好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联防联动和部门分工,常态督导和问题整改。二是摸清家底,坚持隐患点动态管理、掌握隐患点的新变化,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三是要坚持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工作原则,做好地灾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对地灾成功避险案例的学习,各地要在主汛期前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的群众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四是坚持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加强汛期信息报送,关注舆论,做好舆论引导,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要加强与当地防汛减灾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信息报送发布统一、及时、准确、可靠。

三、全面防灾,突出重点

在坚持全面防灾、科学防灾的基础上,要切实强化汛期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对在建工程的各项防灾措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检查监督,做好已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维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向当地政府、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移交,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务必确保汛期防灾工程达到预期功效。

要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的规定,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与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快排危除险、重大地灾治理、避让搬迁安置等项目推进和验收进度。同时要尽快组织编制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合理规划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经专家论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发布。

四、加强督导,严肃纪律

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特别对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在建工程防灾措施落实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汛期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汛期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各项防灾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将本地上一年综合防治资金投入情况、体系建设情况、专项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每年1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预警信息发布传递不及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学校、医院、城镇、居民聚居点等重点地区防范不力、转移不及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13号)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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