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等三户于2007年办理了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南岳村一组陈文雄等集资联建危改房底层15、16、17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7)第10922号、10923号、10924号,该三本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李琼等三户于2016年3月17日在《达州日报》中共达州市委机关报第16245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7)第10922号、10923号、10924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5-06 访问:次
李琼等三户于2007年办理了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南岳村一组陈文雄等集资联建危改房底层15、16、17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7)第10922号、10923号、10924号,该三本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李琼等三户于2016年3月17日在《达州日报》中共达州市委机关报第16245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7)第10922号、10923号、10924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