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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明军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3-31    访问:

李明军有位于达州市东城通川中路恒利达纺织总厂综合楼1-7-1号房屋一套。2005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5)字第1291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李光学于2015225日在《达州日报》第15937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5)字第1291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