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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兴泽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3-23    访问:

卢兴泽2003年办理了位于通川区通川中路11852-8-3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3187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卢兴泽2015130日在《达州日报》第1592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3187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