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渠县“9·15”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中央、省、市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9月16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认真落实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化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市府发电〔2013〕39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抓好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办〔2013〕6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达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3〕67号)确定的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开展大检查,切实纠正认识、责任、措施不到等问题,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完善,增添措施,确保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努力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一)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车辆管理制度,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责任制,自觉执行节假日车辆入库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自借车、酒后驾车、“带病”出车、擅自出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扎实抓好公共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机关办公、住房等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水、电、气和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办法,立即开展消防安全管理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完善,真正把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做好矿山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矿山日常监管,要加强与安监、公安、林业、环保、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查处煤矿和非煤矿山各类非法生产和违法行为。
(四)切实做好地灾防治工作。要认真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检查工作制度,遇有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警预案;要扎实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避免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发生;要认真执行地灾防治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险情报告制度,确保地灾防治信息畅通。
(五)认真做好项目工程安全工作。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落实人员和责任,严格落实项目工程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顺利推进。
(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要积极开展信访大排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下访,“解民忧、化民怨、顺民意”,准确把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按照案情复杂程度,分别实施现场协调、直查快办和集中力量、严查快处,化解矛盾,排除不稳定因素。要坚决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和值班记录,确保各类信息渠道畅通。
三、强化督查,确保本系统安全生产收实效
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达市国土资办〔2013〕6号、达市国土资发〔2013〕67号和本通知精神,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通报检查督查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出实效。请各地、各单位将贯彻落实达市府发电〔2013〕39号、达市国土资办〔2013〕6号、达市国土资发〔2013〕67号和本通知精神情况于9月27日前书面报告市局办公室。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