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为确保2012年度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全市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市国土资源局在达州市集中评审全市2012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评审任务
由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或主管股室负责人带队,召集本地区承担2012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的地勘单位(以下简称作业单位),集中开展储量检测成果(包括储量年报及数据库)的评审及修改完善工作,直至评审合格为止。
二、参加人员及所需资料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矿管股负责人,作业单位务必是项目负责人及其地测人员、报告成果和数据库编制人员参加,并备齐以下资料:
(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带队人员,应携带本辖区2011年储量动态检测数据库和2012年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开展和抽查情况报告,并指导作业单位按市局达市国土资发〔2012〕158号文件要求和全市储量动态检测会议精神补充修改完善储量年报及数据库。
(二)作业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
1.单矿检测成果数据库。
2.初审合格的单矿检测纸质报告。
3.与数据库、纸质报告内容相一致的电子版检测报告及附表、附图。
4.下井实测的原始记录和矿业主、国土监管人员签字的原始手薄。
5.检测报告专家评审费。
6.用于修改检测报告和数据库的电脑。
三、评审安排
(一)评审时间:
(二)评审地点:达州宾馆
(三)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带队同志负责召集、协调、指导与督促本地区作业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完成所承担的检测报告的集中审查、修改完善工作,直至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检测成果资料。
四、评审流程
(一)作业单位于
(二)评审专家组于
(三)作业单位按照评审专家组意见,
(四)作业单位及评审专家组将初审合格的《储量年报》及数据库提交评审仲裁组进行最终评定,《储量年报》与数据库相一致,符合要求的,评定为合格。
(五)作业单位到评审仲裁组领取评审意见书。
(六)作业单位按要求印制成果报告和刻录光盘4套(市国土资源局1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2套,矿山业主1套),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该项目结题。
(七)作业单位凭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储量检测合同书与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接账务。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专家组及评审安排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作业单位由各县(市、区)局负责通知。
(三)评审期间的食宿及工作费用由各作业单位自理。
(四)会议期间具体评审安排见达州市2012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评审会会务指南。
(五)联系人:
宋春光 电话:18608187979
胡紫豪 电话:18080680602
附件:2012年度储量动态检测评审专家分组及评审安排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
2012年度储量动态检测评审专家分组及评审安排表
日期 | 审查组名称 | 专家名单 | 评审县别 | 负责人 |
2013年 1月 26日起 | 报告审查1组 | 组长:杨光亮 成员:张显伟 刘昌德 | 达县、通川区、开江县 | 杨光亮 |
报告审查2组 | 组长:黄德富 成员:包正全 腾召全 | 大竹县、渠县、达竹集团所属矿山 | 黄德富 | |
报告审查3组 | 组长:张巨汉 成员:谭孝富 罗定友 | 万源市、宣汉县 | 张巨汉 | |
评审意见检查组 | 由各评审组组长组成 | 对初审合格的储量年报给予最终结果 | | |
成果资料汇交组 | 组长:宋春光 成员:胡紫豪 田松涛 马兰兰 | 各县、市(区)局召集各项目承担单位督促汇交、取得汇交资料凭证和评审意见书 | 宋春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