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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业权年检信息网上报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3-01-16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提高年检工作效率,推进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国土资源部决定自2012年起对年检信息实行网上报备,根据《关于做好矿产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信息网上报备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2〕1178号)、《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信息网上报备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2〕75号)要求,结合达州实际,现就做好矿业权年检信息网上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年检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年检工作的宣传,增强矿业权人依法办矿的法律意识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116号)和《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2〕184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对年检信息及时审查汇总和统计,通过矿业权年检信息网上报备系统上报;要建立年检会审制度,矿管、地环、法规监察、财务等相关科(股)室各司其责、相互配合;要配备计算机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矿业权年检信息网上报备工作。

二、任务委托

按照部、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矿业权年检任务委托作如下要求:

1.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初检,填写初审意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终检,填写复核意见和年检结论。

2.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市局直接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山由其主体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初检,填写初审和复核意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终检,填写年检结论(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余的矿山由矿山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初检和终检。

三、报备程序

1.核对下发的矿业权底数。国土资源部于每年的10月、12月分别下发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项目底数,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查看核对底数,若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要及时向市局反馈。

2.通知矿业权人报送资料。矿业权年检底数核实后,及时通知矿业权报送年检资料。

3.年检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组织专人对年检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按照任务委托填写初审意见、复核意见和年检结论等内容;要按照勘查项目不得低于本区域内应检总数的50%、矿山不得低于20%的要求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要对检查内容逐项核查,检查人员要下井检查,要形成书面检查意见,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

4.矿业权年检信息网上报备。完成资料审查和实地检查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报盘软件导入年检信息网上报备系统并进行审查,填写与纸质文件一致的审查意见后进行上报或归档。

四、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年检工作,通过报备系统及时上报年检信息。年检信息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年检总结、年检统计表。年检信息报备系统与采矿权配号系统关联,实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

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工作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0日,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未上报年检信息的,该矿业权人视为未参加年检。

五、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及时通知矿业权人在国土资源部官网http://www.mlr.gov.cn主页的“办事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矿业权年检及矿产督察”栏目下载最新的矿业权年检报盘软件。

2.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填写的初审意见不能过于简单,要对年检资料进行仔细审查,要有资料是否齐备的明确意见,对于资料不齐的矿业权市局将不受理。

3.按照任务委托要求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终检的采矿权,要有年检是否合格的明确意见,年检合格的务必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年检确定为不合格的,应将其移交有处罚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处罚。不接受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不得受理其延续、变更、转让等申请。

4.每年度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对年检资料进行整理,建立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年检档案,做好归档工作。

附件:1.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采矿权终检的矿山名单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信息网上报备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2〕75号)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1日

附件1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采矿权终检的矿山名单

序号

矿山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1

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刚煤矿

省属国有

2

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斌郎煤矿

省属国有

3

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河嘴煤矿

省属国有

4

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山南煤矿

省属国有

5

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腊坪煤矿

省属国有

6

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柏林煤矿

省属国有

7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门峡北矿

省属国有

8

达川地区团坝煤矿

省属国有

9

达州市宣汉县七里峡煤业有限公司七里峡煤矿

跨行政区

10

宣汉县七里桐油亮煤厂

跨行政区

11

宣汉县七里乱石沟煤业有限公司乱石沟煤矿

跨行政区

12

开江县翰田坝煤矿

跨行政区

13

开江县开丰煤矿

跨行政区

14

达州市兴源煤业有限公司新兴煤矿

跨行政区

15

重庆宏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达州市渠江陈家沟煤矿

跨行政区

16

达县昌隆工贸有限公司达昌煤矿

跨行政区

17

达州市康发能源有限公司达县大山沟煤矿

跨行政区

18

渠县新临江煤矿

跨行政区

附件2(川国土资办发〔2012〕75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