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经研究决定聘请梅榕等8名同志(名单附后)为我局政风行风监督员。为更好地支持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利、大胆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充分信任
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是党内廉政建设的需要,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国土资源部门加强队伍管理,更好地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次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具有范围广泛性、界别代表性,是按照《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经充分了解、考核,在征得本人意见的基础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的。受聘的每位同志,政治觉悟高、党性修养好,做事公道正派、作风高尚廉洁。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调查研究水平。他们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十分关心、支持和理解,敢于监督、敢说真话,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积极支持 方便工作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要积极支持监督员按照《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履行监督职责。一方面要热情接待,全力提供工作方便,如实报告工作情况,虚心接受监督员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要主动邀请,经常勾通,客观公正反映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得到监督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帮助我们反映意见、排优解难。
三、落实责任 改进工作
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各机关、科(股)室和直属单位,要正确理解监督工作,充分尊重人格和劳动成果。市局决定,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沈明华同志负责与监督员的联系、协调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落实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局、通川分局、各直属单位,对监督员指出的建议,要落实责任、指定分管领导和承办单位、人员,一件一件地做出解释和整改;对带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要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规范解决。对监督员指出的建议和意见,要将整改意见或落实情况反馈给提出的同志,并纳入年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考评。凡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不整改、不落实或草率,敷衍、搪塞等行为,将对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处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