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各科室、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落实非地震灾区重建示范区创建工作分解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第一项: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地环科牵头,积极配合市环保局,于12月20日前提交了市级及万源、达县、渠县等三个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公园分布图等资料。
第二项:税费政策研究。财务科牵头,与市财政局衔接,结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治理等方面的税费目前暂无优惠政策。
第三项:土地政策研究。局办公室牵头,于12月20日制定下发了《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支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1〕209号),明确了从七个方面做好灾后重建的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等保障服务工作。
第四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编制。规划耕保科牵头,积极收集各地资料,全市灾后重建土地利用方案正在编制中。万源市、渠县、达县已报送灾后重建示范区(点)统计报表,万源市已报送《万源市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达县、渠县的方案正在编制中。
第五项:生态重建工作。地环科牵头,认真调查、收集、了解达县、渠县、万源三个重建示范区区域内“9.18”洪灾后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三个县已将示范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了预案,制定了示范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国土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第六项:建筑用砂石和页岩管理。矿管科牵头,制订了“达州市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砖瓦厂统计表”、“达州市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砂石统计表”、“达州市非地震灾区灾后灾后重建需建筑材料摸底调查表”、“达州市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需增设矿权摸底调查表”等四个统计表,在全市开展了灾后重建物质需求调查,将于2012年1月底完成摸底调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对灾区使用页岩资源开辟绿色通道。于12月16日向市商务局函告了国土资源物质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河砂管理及河砂、页岩等矿产资源价格控制提出了建议。
二、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局机关相关科室、达县、万源、通川分局按要求及时反馈、报送了工作方案、领导机构、相关报表及工作进展,渠县、宣汉、大竹、开江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督查情况显示,局机关各科室任务落实情况较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有待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明确创建工作重要性,增强工作执行力和工作实效,加快推进落实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