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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1-12-19    访问: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全市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环境恢复

治理项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工作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期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2011年10-11月,市国土资源局对7个县(市、区)2011年部分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察看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抽查了达县青宁乡岩门村滑坡治理、渠县大峡煤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通川区石门井田和陈家沟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大竹县团坝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工程项目,听取了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监理通知书等资料。检查组对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出,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进度慢、压力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调,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各项目业主要加强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多数项目施工单位施工日志内容不全、不详、不规范、不具体、不具参考价值;二是多数项目监理单位监理日志记录不全、不详、不规范,发现问题下达通知书不及时、要求不严格,未仔细填写具体整改情况和整改措施;三是多数项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如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无明显的警示带及警示牌,施工管理人员身份标志不明确,部分管理人员未到岗等;四是多数项目的项目部和监理部相关人员职能职责、各项规章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标识和工程进展图示未挂牌上墙,项目部和监理部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不高;五是个别项目未按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未按省厅要求及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六是多数项目业主对项目管理、进展、质量不重视,具体管理人员工作不尽责,要求不严格,日常管理不到位,同时个别业主单位不执行省厅关于招投标的有关批复至另行拟定招投标条件实施招投标工作;七是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定期的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普遍较差。

二、今后工作中的要求

(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省厅批准的项目招投标(比选)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切实纠正违反相关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文件批复的行为,确保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高效。

(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压证施工、定期报告等管理制度。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工程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严格执行上岗考勤制度,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勤并记录在案,将考勤及监理工作情况以月报形式报送各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缺岗、脱岗的,项目业主应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要根据省厅和市局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相关规程规范开展工作。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认真、详细地填写规范的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日志(见附表1、2)。要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编制工程进度明细表,增加施工人员,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项目各项工程任务。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建立项目资金检查考核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尽可能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付审核速度,及时将项目资金按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同时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等。建立项目资金检查和考核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和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上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分别将各县(市、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有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作为业主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公开操作,规范管理、廉洁从政,在项目监督管理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实施业主制、招投标制、公示制、监理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干部的安全。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将辖区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作完成进度情况于每月24日前上报市局地环科。

附表:1.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日记

2.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日志

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地质灾害  督查  通报

抄报: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表1

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日记(样表)

日期

星期

平均气温

气 象

上午

下午

施工部位

出勤人数

操作负责人

当 日 施 工 内 容

设计变更

文号

通知单位

技术交底

接受交底人

(签字)

隐蔽工程验收部位

砼、砂浆试块制作

材料进场、送检情况

质量

安全

其它

工长

技术员

记录员

附表2

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日志(样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日期

星期

气象

当 日 施 工 内 容(部位、进度、问题)

指 出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安全生产情况

质量认证体系

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是 □否

□是 □否

原材料

施工部分抽检

进场及使用情况:

原材料送检:

□是 □否

送检情况:

□是 □否

抽检情况:

项目部上岗情况:

其他:

现场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