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和调整省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府函[2008]281号)已将勘查许可证年检(即探矿权年检,以下简称年检)由省厅下放到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为了做好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依据
《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探矿权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4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6]65号)、《关于转发地质矿产勘查投入核算范围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7]1305号)。
二、年检主要内容
年检重点内容是检查探矿权人按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勘查经费投入情况。同时核实以下情况:
1、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
2、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
3、是否存在边探边采;
4、是否存在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
5、是否存在未经同意变更勘查单位;
6、是否存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
7、是否存在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
8、是否存在不依法批准,违法转让探矿权。
三、年检材料
各探矿权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若跨市、县的则应增加相应份数。
(一)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使用探矿权报盘软件填写,主要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及当年完成勘查投资、完成实物工作量、主要勘查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探矿权使用费缴纳情况等(加盖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印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报盘)。年度报告还应附以下文件:①勘查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二份);②勘查单位出具的勘查项目年度支出的会计核算表(一式二份);③年度探矿权使用费的缴纳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表》。主要内容为探矿权首次设立以来的所有勘查经费投入、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及取得找矿成果等;并与所提交的阶段性或最终地质勘查报告及省矿产资源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的内容衔接,如果不一致,应说明原因(加盖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印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报盘)。
探矿权报盘(内含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软件通过以下路径下载:登陆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首页 → 公共信息→ 信息服务→ 信息化→ 软件下载→探矿权软件。即输入网址: http://www.mlr.gov.cn/download/xinxihua/software/eandmrights/default.htm
四、年检时间、方式
年检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
年检方式:各市(州)对本辖区内的探矿权自行决定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年检或其它方式年检。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应充分重视年检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探矿权人做好年检服务工作,依法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年检工作质量,不得无故设置障碍和不予探矿权年检。对于探矿权年检不合格需要整改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不能进场开展地质工作或未完成设计勘查投入的,视为年检合格。对探矿权年检中发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及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厅汇报。
(二)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对申报的探矿权年检项目,应登记编号,并在年度报告、勘查许可证原件上,签署年检意见并加盖市(州)国土资源局印章,同时将年检意见及登记编号填制到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报盘(TXT文档)中。
(三)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在完成对本行政区内所有探矿权的年检后,应编写XX年度年检报告,填写《XX年度探矿权年检登记表》,年检报告应反映探矿权年检总数、合格数、不合格数、完成勘查投资、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主要找矿成果、存在问题及建议或整改意见等。根据每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和《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表》,填报《XX年度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汇总表》。
(四)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将每个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和本局形成的《XX年度年检报告》、《XX年度探矿权年检登记表》及《XX年度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报省厅地勘处。
附件:1. XX年度探矿权年检登记表
2.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表
3.XX年度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十月十九
文章来源: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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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表
XX年度探矿权年检登记表
XX年度四川省已设探矿权勘查投入及找矿成果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