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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邓承波)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3-05    访问:

邓承波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达房权字第0194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2005)字第5829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承波

2021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