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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均)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3-23    访问:

杨均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2014)第7979号,《房屋所有权证》达房权证第20140726006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均

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