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法律文书 |
1 | 通川区凉水井街36-2号1单元2楼1号 | 王翼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64945号 |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25执613号之一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6月5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6-05 访问: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法律文书 |
1 | 通川区凉水井街36-2号1单元2楼1号 | 王翼 |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64945号 |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25执613号之一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