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立亮、郑燕平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00090746、00001019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干立亮、郑燕平
2016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11-17 访问:次
干立亮、郑燕平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00090746、00001019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干立亮、郑燕平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