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服务指南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更正登记(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6-12    访问:

一、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二、适用范围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第五条: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申请条件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

3、申请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依申请更正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不动产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应当与申请更正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详见: 格式文本申请书.docx。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详见: 示范文本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doc、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3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材料。

无。

4

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详见: 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png。

5

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由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无示范文本。

无。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送达: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件,非住宅:550/

2.工本费: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依法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38-41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不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1559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