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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依职权更正登记(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6-20    访问:

一、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二、适用范围

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申请条件依据

无。

3、申请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无。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无。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地址、面积、使用权人等有误的,申请人提供书面材料。

无。

2

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详见: 格式文本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doc。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一、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二、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十三、数量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件,非住宅:550/

2.工本费: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依法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38-41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不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1559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