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已经市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严格监审程序,执行规范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加快协调联动,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达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依据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的主要依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外,还有以下依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意见》(川府发〔2014〕6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76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高效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46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80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1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14〕30号);《达州市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达市府发〔2014〕30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82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5〕32号)。
二、管理内容
(一)明确管理范围
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避险场所(场地)建设等。
(二)明确管理目标
通过强化项目管理,规范相关程序,明晰工作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加快实施进度,优化项目投资,确保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质量管理目标:
健全工程质量三方管理体系(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人员落实、运行有效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1)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县(市、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配合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实施监督;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报告审查前,要对报告进行认真审查,提出相关建议并亲笔签署意见。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须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到并征求其意见、收集相关资料,未签署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意见和评审专家未进行现场踏勘且未提交意见,签署勘查、设计现场踏勘核实专家意见表(见附件1)的勘查设计报告不得进入专家审查程序。
(2)严把技术交底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项目业主单位须开展由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人员参加的现场技术交底工作,应向相关单位讲清本管理细则的具体要求,对交底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并签字,技术交底资料留存在施工资料里并作为竣工验收内容之一。
(3)严把业主管理关。项目业主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完善项目部建设,落实各项施工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公示项目业主、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人及照片,配合监理搞好原材料质检,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等人员实施考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等。切实做到相关证照齐全、工序交接严格、设计变更合法、隐蔽工程查验封闭严格。
(4)严把监理监督关。项目监理必须履职到位,监理日志(见附件5)详细,监理工程师进驻工地每月不足20天的纳入不良异常信用记录,监理考勤、监理日志须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下达监理指令:对监理指令执行不好的下达停工令,对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处理而继续作业者下达停工令,隐蔽工程未查验擅自封存者下达停工令,擅自变更设计进行施工者下达停工令,使用无合格证明材料或擅自变更、替换材料者下达停工令,严把项目实施各环节的质量关。
(5)严把施工现场管理关。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并公示主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监理指令,施工日志(见附件6)详细,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驻现场制度,项目经理进驻工地每月不足5天、技术负责人进驻工地每月不足20天的纳入不良异常信用记录。要落实专职人员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从源头上把好工程质量关。
2.进度管理目标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细化每年的项目任务,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程序,倒排项目工期,积极协调财政、审计等相关监督部门,保证项目按期完成。要严格执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市局将不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抽查,并把项目资金使用、工作量执行、时间进度控制、项目实施成效、地质灾害防治自筹资金投入、治理工程后期管理维护等作为次年下达地质灾害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执行不力,影响全市年度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扣减下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
3.投资管理目标
(1)加强事前管理。熟悉掌握图纸、设计要求;分析设计构成因素,明确易突破的部位及环节,找准管控重点;如期提交施工现场,按合同提交资料,严格设备采购控制。
(2)加强事中管理。及时答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做好内外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和经费签证;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监督监理指令执行情况,定期分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事后管理。按照《达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项目结算书并及时报送财政、审计进行项目经费的结算审计工作;组织项目后期维护工作,聘请有资质部门进行项目的运行评价和监测工作;对符合终验条件项目及时组织终验,并完善相关项目资料及实物移交工作。
(三)管理程序
1.申报
要全面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将危害性大、不适宜避险
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申报范畴,并及时编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年度实施方案范围内,其具体程序为:发现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专业队伍排查,应采取治理的地灾隐患点)——编入县(市、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2.立项
市国土资源局接到县(市、区)申请立项治理报告——批转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市地环站)——市地环站在省、市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原则上每处灾害现场踏勘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名)——专家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实施踏勘,并根据踏勘情况在现场填写达州市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现场踏勘专家意见表(附件2)——市地环站组织专家会商(会商专家由市地环站从省、市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中抽选5名,要结合灾害类型和专家特长抽选取,其中包括现场踏勘的2名专家;市局分管领导、地环科、财务科人员参加)——形成会商意见并编写入库建议书报市局地环科—地环科提请市局办公会审查确定是否入库—下发文件—相关资料转交地环站存档。
3.实施主体
(1)勘查。市地环站组织招投标比选(市地环站负责方案编制、组织会议、抽选相关专家,市局纪检室、财务室、地环科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根据招投标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比选办法、达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项目勘查单位)——市局地环科对勘查单位项目勘查实施监管,委托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现场监管,填写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成果报告内审表(附件3)——市地环站组织勘查报告的审查(市局分管领导、地环科、财务科相关人员参加)——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勘查报告下达项目目标任务书。
(2)设计。市地环站组织招投标比选(市地环站负责方案编制、组织会议、抽选相关专家,市局纪检室、财务室、地环科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根据招投标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比选办法、达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市局地环科对设计单位项目设计实施监管,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协助监管,填写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成果报告内审表(附件3)——市地环站组织设计报告的审查(市局分管领导、地环科、财务科人员参加)——市地环站起草施工图审查意见及方案批复,按相关程序签批后,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下发。
Ⅱ类施工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要求——设计单位、监理签署意见——业主单位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市级以上库内专家现场核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下达变更批复。
Ⅰ类施工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要求——设计单位、监理签署意见——业主单位现场核实并签署意见——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批转市地环站组织库内专家进行现场核实,填写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设计变更专家现场核实意见表(见附年4)——市地环站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市局分管领导、地环科、财务科人员参加)——形成审查意见报市局地环科——下发批复文件。
(3)监理。在完成施工招标后,业主单位应依法确定项目监理单位,符合招标比选规定的,业主单位须编制招标、比选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备案。
(4)招投标。a施工单位的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方案,送县(市、区)财政局组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评审——县(市、区)财政局出具项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批复——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财政局出具的招标控制价拟定招标请示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招投标法核准项目招标——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核准文件,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拟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方式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完成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后,编制招标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招标方案,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工作——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后,对中标单位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进入项目实施阶段。b施工单位的招投标(符合比选条件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和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方案,送县(市、区)财政局组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评审——县(市、区)财政局出具项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批复——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财政局出具的招标控制价拟定比选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比选办法批准项目比选方案——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批准的比选方案报四川日报比选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网)上网比选——完成比选工作后,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不符合招标比选规定的,由县(市、区)区国土资源局依法自行确定施工队伍。符合应急抢险规定的,按《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11号)执行,施工、监理队伍在达州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中抽取。
(5)施工。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报告制度、抽查抽审制度、通报制度、不良(异常信用)记录惩戒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市局地环科将不定期对项目管理、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
4.监测
(1)监测资质。在工程项目终验前,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确定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工程试运行期间治理效果监测。
(2)监测要求。①监测单位要按照审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的监测要求布设监测网点进行监测,采集、分析和处理监测数据,需调整监测网点的应征得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同意。②监测单位在汛期到来之前须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检查监测网点是否有遭受破坏、损坏,检查地质灾害体、治理工程是否有较大变形,须完善监测预警系统。③监测中如发现地质灾害体或治理工程变形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核实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或抢险措施,同时开展责任认定、划分工作。④试运行期满,监测单位应编制试运行治理效果监测报告,对治理效果做出综合评价并附监测数据及相关分析图表。
5.维护
工程管护单位应按照职责,划定治理工程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负责日常巡查和管护。质量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和加固,超过质量保修期由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各类工程维护要点如下:
(1)排水工程的维护。管护单位应定期对排水工程进行检查,发现排水沟损坏应及时修复加固,定期对挡土墙上排水孔疏通,防止排水孔堵塞和格构砌石剥落,保证水流通畅和排水效果。
(2)支(拦)挡及护坡工程的维护。抗滑桩、挡土墙、护坡等支(拦)挡护工程上不得随意搭建与防治地质灾害无关的其他构(建)筑物,不得在支(拦)挡护工程体或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斜坡上加载,不得在支(拦)挡护工程下方开挖坡脚;发现支(拦)挡护工程体上出现裂缝和格构砌石剥落破损,应采取措施进行补强加固处理;发现柔性拦石网损坏的,应立即修复更换损坏件,发现护坡草皮等植被损坏,应及时补栽;对人为破坏或拆除支(拦)挡护工程,影响工程治理效果的,管护单位应责令当事人修复,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3)锚喷工程的维护。检查挂网锚喷工程的排水孔,如有堵塞应尽快疏通;发现喷射混凝土剥落、锚杆外露,应先对外露锚杆涂抹防锈漆,再用水泥修补喷射混凝土;发现锚杆松动、挂网起壳脱落的,应补打锚杆或修复加固。
(4)记事碑工程的维护。记事碑工程内容是否剥落、主体有无损毁,如有应修复。
6.验收
(1)验收组组成。初步验收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州)国土资源局监督,邀请省、市地质环境类技术专家、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最终验收由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邀请市财政、市审计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专家库的技术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须有技术专家1-3人主要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及技术审查,经审专家1-2人负责经济审查,参加最终验收组的技术专家应有一人以上曾参加过该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和监测等单位的代表(原则上应为该项目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2)竣工验收的依据。①现行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②经审批或备案的勘查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③经审批的设计变更报告、图纸、预算等文件;④经监理、建设单位签认的符合规定的设计变更通知单;⑤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⑥财政、审计相关报告。
(3)验收要求。大、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具备竣工初步验收条件时,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并出具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见附件7),若有整改意见应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初验合格后,在建设单位管理下,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治理工程试运行及其维护;工程试运行期满,经治理效果监测,工程运行正常并符合设计要求,具备竣工最终验收条件时,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报告,报告同时附上结算或审计报告;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并下达工程最终验收意见书。
(4)竣工验收步骤。①初步验收:a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合同内容,具备初步验收条件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同意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b必备的条件。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含审批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报告、符合规定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质量等级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核定,完成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汇总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构成的《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均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齐全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竣工质量验收规定。其中抗滑桩、预应力锚索、锚杆等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和监测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完整的治理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且按治理工程项目文件资料顺序分类汇总、立卷并整饰后装订成册;其他规定的初验阶段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齐备;⑥完成建设、勘查或设计、施工、监理工作报告及其PPT文件制作。c提交的材料。除竣工初步验收申请和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提交的工作报告外,还应提交:项目管理文件;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含施工检测报告);有关声像、电子文档等。d步骤和审查内容。验收组实地查验治理工程质量,听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和监测等参建单位的现场介绍和答疑;召开治理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会,验收组听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和监测单位关于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文件格式:PPT);各参建单位采取多媒体依次分别汇报,项目分标段施工的按标段进行汇报。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对所有参建单位的总结报告进行评价,尤其是对项目投资控制、施工合同执行、监理工作、设计变更、施工安全与工期控制等情况的评价;对质量验收工程档案(图纸、资料和成果)进行评价。尤其要将隐蔽工程和建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原始资料和质量检验评定记录作为审查评定的重要内容;对施工过程简易监测报告进行评价,对下步试运行中治理效果监测提出意见;验收组形成治理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综合评定治理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能否安全运行并形成验收结论,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单位;初步验收质量合格的治理工程,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试运行期的管理和维护;初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应按整改意见由原施工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其费用自理,整改后重新进行初步验收。②最终验收。a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已对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实施了整改,工程试运期满且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时,提出竣工最终验收申请,经建设单位核实,符合竣工最终验收条件的,报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工程竣工最终验收。b必须具备的条件。经初步验收合格的工程;对初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和补救工程、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已整改补充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根据工程设计及有关规定,工程试运行期已满(达到了一个水文年或以上);建设单位已组织编报项目财务决算,并通过同级审计部门进行的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写完成治理工程试运行管理报告及PPT文件,主要内容为:初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和补救工程整改实施情况、工程维护管理情况、工程试运行效果、竣工决算及审计情况、工程技术档案补充完善情况,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治理工程试运行竣工报告及PPT文件,主要内容为对初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和补救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等的整改补充情况、试运行期工程质量及效果情况、工程维修情况。报告必须经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监测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含工程结算及审计报告);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编写完成试运行设计总结报告及PPT文件,主要内容为对试运行中工程总体质量是否达到设计目标的总体评价,报告必须经设计负责人、设计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测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试运行监测报告及PPT文件,报告应对治理工程试运行期(至少一个水文年)的工程效果监测进行总结,报告必须经监测负责人、监测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治理工程试运行监理报告及PPT文件。监理报告应重点对治理工程试运行期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终验阶段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齐备及已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完成竣工档案资料立卷归档。c提交的材料除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竣工最终验收申请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交的试运行期工作报告外,还应提交:初验提出的整改意见的整改文件,工程试运行期管理文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工程试运行期监理文件,工程试运行期监测文件,有关声像、电子文档等。d步骤和审查内容。验收组实地查验治理工程试运行后的质量,包括观感竣工质量,听取建设、施工和监测等参建单位的现场介绍和答疑;召开治理工程竣工最终验收会,验收组听取建设、施工、监测、监理和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试运行的总结或评价报告(文件格式:PPT);验收组形成治理工程竣工最终验收意见书。根据试运行情况,综合评定治理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能否安全运行;在初步验收评定的质量等级基础上,确认最终质量等级,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明确治理工程整改完善、使用维护的措施及责任单位。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初验提出的整改意见执行情况,工程治理效果监测情况,工程维护管理情况,项目财务决算及审计情况,工程竣工档案完备情况。
5.移交
(1)竣工档案归档。按照国家《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和监测等单位必须按相关要求分别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相关技术档案资料。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和监测等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和归档保存工作。
(2)工程移交。终验合格下达批复后,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向工程管护单位组织工程实物和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附件:1. 达州市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现场踏勘核实专
家意见表
2. 达州市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现场踏勘专家意见表
3. 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成果报告内审表
4. 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核实专家
意见表
5. 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日志(样表)
6. 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日记(样表)
7. 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附件1
达州市地质灾害项目勘查、设计现场踏勘核实
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行政位置: 县(市、区) 乡(镇) 村 社
灾害体概况: 其他: | |||
发灾现状和发展趋势简述: |
典型剖面示意图: | ||
防治措施建议及治理方案初步构想: 经费预估: 万元, 治理工作周期估计 日(自然天)。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联络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2 统一编号:
达州市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现场踏勘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行政位置: 县(市、区) 乡(镇) 村 社
灾害体概况: 类型:□滑坡 □崩塌 □泥石流 □地面塌陷 □潜在不稳定斜坡 □其它 规模:长(m) ,宽(m) ,高(m) ,体积(万m3) 。 或流域面积(km2) ,沟长(km): 。 威胁对象:□分散农户 □聚集区 □学校 □场镇 □县城 □公路 □河道 □其它 威胁人数: 户 人 威胁财产: 万元 诱发因素:□地震 □降雨 □人为因素 □其它 其他: | |||
发灾现状和发展趋势简述: |
典型剖面示意图: | ||
防治措施建议 勘查紧迫程度(紧迫、较紧迫、一般或宜采取监测、搬迁、排危除险等其他防灾措施): 勘查方案及工作量初步构想: 治理方案初步构想: 经费预估:勘查经费 万元,施工图设计经费 万元,治理经费 万元,勘查工作周期估计 日(自然天)。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联络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1、其它可填矿山地质灾害 2、照片:必含全景、细部变形、威胁对象信息,限10张
3、编号方法:按年度、按顺序编号
附件3
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成果报告内审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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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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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设计单位位 位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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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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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国土资源局 承办人员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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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国土资源局 分管领导 意 见 |
(盖章) |
注:1、本表必须手填;2、承办人员意见:作业单位人员到现场情况,工作范围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进行施工,是否收集当地群众的意见等内容,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进一步完善的建议等;3、该表必须全面填写;4、该表是报告评审的必备要件。
附件4
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核实
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 |
专家现场核实意见: 专家签名: | |
地环科意见: 科长: 年 月 日 |
注:该表作批文审签时附件
附件5
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日志(样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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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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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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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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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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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日 施 工 内 容(部位、进度、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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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出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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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情况 |
质量认证体系 | |||||||||
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
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 |||||||||
□是 □否 |
□是 □否 | |||||||||
原材料 |
施工部分抽检 | |||||||||
进场及使用情况: |
原材料送检: □是 □否 送检情况: |
□是 □否 | ||||||||
抽检情况: | ||||||||||
项目部上岗情况: | ||||||||||
其他: | ||||||||||
现场监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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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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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日记(样表)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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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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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气温 |
气 象 | ||||||||
上午 |
下午 | ||||||||||||
施工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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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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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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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日 施 工 内 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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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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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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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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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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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
(签字) | ||||||||||
隐蔽工程验收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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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砂浆试块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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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送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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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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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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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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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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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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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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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竣工验收意见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组织部门
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一、治理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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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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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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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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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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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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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资质及检查符合情况 | |||
单位名称 |
单位资质 |
检查符合情况 |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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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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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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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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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竣工验收所需文件及资料检查情况
序号 |
名 称 |
检查结果 |
1 |
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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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单位的试运行管理报告及PPT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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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单位的试运行设计总结报告及PPT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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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单位的试运行竣工报告及PPT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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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监理单位的试运行工程监理报告及PPT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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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测单位的试运行工程效果监测报告及PPT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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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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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竣工验收文件 |
(1)初验提出的整改意见的整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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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试运行期管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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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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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试运行期监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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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试运行期监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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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声像、电子档案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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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
1、对初验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评价: |
2、对工程保修质量的评价: |
3、对竣工决算、经费支付的评价: |
4、对工程治理效果监测成果的评价: |
5、对工程实物的检查意见: | |||||
6、对工程外观的检查意见: | |||||
7、对文件资料的检查意见: | |||||
8、竣工最终验收综合意见: | |||||
12、要求进行整改的意见: | |||||
工程竣工验收组签字 |
专家组职 务 |
姓 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 名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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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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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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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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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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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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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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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设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监测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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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签字栏 | ||||
单 位 |
签 名 |
职称与职务 |
日 期 | |
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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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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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 及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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