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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晓玲、代胜勤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7-14    访问:

  李晓玲、代胜勤于2004年办理了位于通川区健民路锅厂梁27号第13(原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张家湾村三组52单元71)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4)第06809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李晓玲、代胜勤于2016624日在《达州日报》第16323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4)第06809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