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启强于2008年办理了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中路514-572号久昌海棠新村3幢4-8-2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8)第00508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庞启强于2016年5月6日在《达州日报》生活周刊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8)第0050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6-15 访问:次
庞启强于2008年办理了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中路514-572号久昌海棠新村3幢4-8-2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8)第00508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庞启强于2016年5月6日在《达州日报》生活周刊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8)第0050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