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丰、王瑾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399号锦瑞苑2幢60号房屋一套。2012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12)第6338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陈丰、王瑾于2016年3月24日在《达州日报》第1625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2)第633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4-15 访问:次
陈丰、王瑾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399号锦瑞苑2幢60号房屋一套。2012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12)第6338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陈丰、王瑾于2016年3月24日在《达州日报》第1625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2)第633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