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波于2008年办理了位于通川区西外旗杆路7号利达城C幢C-2-101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8)第01253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赵学波于2015年3月12日在《达州日报》第1624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8)第01253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3-31 访问:次
赵学波于2008年办理了位于通川区西外旗杆路7号利达城C幢C-2-101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8)第01253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赵学波于2015年3月12日在《达州日报》第1624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8)第01253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