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永秀、张文海于2003年办理了位于通川区通川中路68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3)第1776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牟永秀、张文海于2015年12月9日在《四川法制报》第5537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3)第1776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3-07 访问:次
牟永秀、张文海于2003年办理了位于通川区通川中路68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3)第1776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牟永秀、张文海于2015年12月9日在《四川法制报》第5537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3)第1776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