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协忠、李明燕有位于通川区西外镇旗杆路7号利达城A幢4层、5层商业门市。2013年5月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04199、04200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游协忠、李明燕于2015年10月10日在《达州日报》第16117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04199、04200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11-10 访问:次
游协忠、李明燕有位于通川区西外镇旗杆路7号利达城A幢4层、5层商业门市。2013年5月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04199、04200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游协忠、李明燕于2015年10月10日在《达州日报》第16117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04199、04200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