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肖倩松、金昊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11-02    访问:

  肖倩松、金昊位于通川区翠屏路98号滨江名苑商住综合楼B-11-7号,2011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1)第05512号土地证现已遗失,肖倩松、金昊于2015年在《达州日报》第16127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1)第05512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