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君有位于通川区朝阳西路邮政花园B幢4-14-2号住房一套。2007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7)第01771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谢志君于2015年9月2日在《达州日报》第16093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7)第01771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10-14 访问:次
谢志君有位于通川区朝阳西路邮政花园B幢4-14-2号住房一套。2007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7)第01771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谢志君于2015年9月2日在《达州日报》第16093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7)第01771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