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生科、冯昌素位于通川区西外旗秆路7号利达城C幢1单元2楼2号,2013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6788号土地证现已遗失,邹生科、冯昌素于2015年在《达州日报》第1954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678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9-15 访问:次
邹生科、冯昌素位于通川区西外旗秆路7号利达城C幢1单元2楼2号,2013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6788号土地证现已遗失,邹生科、冯昌素于2015年在《达州日报》第1954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678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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