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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琼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8-25    访问:

李琼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肖公庙路147号房屋一套。2006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6)第07717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李琼于2015713日在《达州日报》第16049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6)第07717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