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大北街24号大土地证。2001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1)第01481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月23日在《达州新报》第1286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1)第01481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6-29 访问:次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有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大北街24号大土地证。2001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01)第01481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月23日在《达州新报》第1286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1)第01481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