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达中执字第22-2号)和《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达中执协字第22-3号)要求,我局依法将李瑞持有的达州市通川区大西街20号新华综合楼底楼12号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办理给王嘉佳,现公告达州市国用(2005)第4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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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达中执字第22-2号)和《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达中执协字第22-3号)要求,我局依法将李瑞持有的达州市通川区大西街20号新华综合楼底楼12号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办理给王嘉佳,现公告达州市国用(2005)第4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