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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宣集体土地使用证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5-07    访问:

张宣有位于通川区吴家沟35号第11单元6号住房一套,2004年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集用(2004)第014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张宣于2015312日在《达州日报》第15950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集用(2004)第014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O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