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6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达州市奇龙石膏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反馈到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18-2383350。
附件:1.四川省达州市奇龙石膏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
2.参数表
3.报告摘要
4.承诺书
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四川省达州市奇龙石膏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