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久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7日办理了位于通川区文家梁陵园路121号久昌鑫民苑B幢1层9号营业厅及6号营业厅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分别为达州市国用(2004)第04895、04898号,两本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达州市久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在《达州日报》第1592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4)第04895、0489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3-11 访问:次
达州市久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7日办理了位于通川区文家梁陵园路121号久昌鑫民苑B幢1层9号营业厅及6号营业厅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分别为达州市国用(2004)第04895、04898号,两本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达州市久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在《达州日报》第1592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4)第04895、04898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