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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琴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2-03    访问:

赵琴有位于通川区东坛巷20号第14号住房一套,2003年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通川区国用(2003)字第01220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赵琴20141224日在《达州日报》第15891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通川区国用(2003)字第01220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O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