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驻市测绘分支机构:
根据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20年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测发〔2020〕6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开展2020年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工作(简称测绘地理信息“三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检查范围:全市测绘资质单位、驻市测绘分支机构,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使用和保管单位。
检查时间:2020年6月--11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质量监督检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和驻市测绘分支机构中随机抽取8家被检单位,被检单位至少抽查1个项目。
2.测绘资质巡查。测绘资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业绩、办公场所等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承担测绘项目与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一致性情况;测绘项目履行、项目实施与管理、履行项目备案登记、成果汇交等法定义务情况。
3.保密检查。测绘资质单位档案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保密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保管、复制、传输、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
三、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确定专人配合做好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三查”工作。
2.各测绘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三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被检资料和报送项目信息(见附件),并对资料、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对被抽中质量检查的测绘资质单位,测绘地理信息“三查”工作合并开展,其余资质单位资质巡查、保密检查工作合并开展。测绘地理信息“三查”工作结束后,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三查”工作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三查”工作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质量监督检查
1.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2.近两年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清单;
3.2019年1月1日后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成果(包括主要过程成果)、相关技术文档(如:技术设计书、检查报告、技术总结、验收报告等)、记录(如:合同评审、仪器检定、软件验证、各级检查记录等);
4.执行的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目录;
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6.工作中使用的软硬件清单,软硬件检定、验证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测绘资质巡查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文件;
2.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
4.测绘项目合同清单、测绘项目备案通知书、测绘成果汇交凭证。
三、保密检查
1.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2.资料档案借阅登记薄;
3.涉密人员培训证书;
4.员工保密协议签订情况;
5.涉密成果资料持有及使用管理情况;
6.单位内部局域网建设及使用情况;
7.资料管理和保密管理设备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