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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正波、杨海云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4-11-26    访问:

陈正波、杨海云有位于通川区中心广场滨江名都城商住综合楼A-9-6号住房一套,2011年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达州市国用(2011)第04816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陈正波、杨海云于201494日在《达州日报》第15803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1)第04816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