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4-11-12 访问:次
李高位于通川区荷叶街58号的房屋一套,于2007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07)第05606号土地证现已遗失,李高于2014年8月7日在《达州日报》第15779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07)第05606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31日
上一篇: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政务信息、报刊订阅工作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供应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