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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4-09-17    访问:

1994年原达县日杂公司与原北外信用社(系现达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属分支营业机构)签订《交换土地协议》,原达县日杂公司将该公司持有的达市国用(91)字第2867号土地使用证中65平方米与原北外信用社征用的65平方米的土地等面积交换。原达川市人民政府于19949月以“市府发(199451号”文批准同意两家单位交换土地。现达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北外信用社综合楼土地使用权登记。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反映情况。逾期我局将为达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土地登记,并注销达市国用(91)字第2867号土地使用证中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5905795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O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