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达州市国用(2008)第7340号土地使用证变更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4-08-20    访问:

达州市华鑫商贸有限公司:

依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14818日(2014)通川执字第5105115125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将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马河沟交易城鑫丰物资供销公司综合楼B1单元32号、1单元41号、1单元43号、1单元33号分别过户给周灵春、彭显林、李尚璞、蒲君华四户名下。为此,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供上述房产的土地大证(达州市国用(2008)第7340号)到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交回本局将依法办理上述四户土地分摊面积45.74平方米的注销土地登记,并为该四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