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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鹏安、李霞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4-08-13    访问:

  王鹏安、李霞位于通川区阳平路17号第222号、32号、42号的房屋三套,于2014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4)第3928-3930号土地证现已遗失,王鹏安、李霞于2014626在《达州日报》第15743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4)第3928-3930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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