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罗德武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4-07-10    访问:

罗德武有位于通川区东城通川中路572号住房一套,2002613日,经通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11121号,该证书现已遗失。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和2014)达市通证字第896号、897公证书相关内容,罗德武去世后,该宗地由其妻肖明农继承使用。肖明农于201458日在《达州日报》第15703期登报声明该证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11121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O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