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
现将近日省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2013年度矿产资源统计年报工作
(一)请按照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储量统计年报工作要求认真填报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库和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并于2014年2月18日前两数据库报市局矿管科。同时报送2014年1月1日前有效的采矿权登记库。
(二)请做好数据库统计数据的分析,注重年报数据与煤铁直报、补偿费直报数据和储量动态检测数据的一致性。
(三)对矿山数、产量、矿山储量变化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变化较大的,说明情况。
二、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
请各县(市)局、分局按照省厅通知精神和市局﹝2012﹞184号文件要求做好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及时网上报备,加强年检实地抽查工作,对不接受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矿山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
三、其他事项
请经开分局按时完成经开区范围内矿山的矿产资源统计年报基础报表填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市局达市国土资发〔2013〕125号文件要求做好与达川分局的沟通、衔接,通过达川区矿政管理平台及时报备。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