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度达州市国土资源系统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市国土资源局与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签订的2013年《达州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目标的执行情况。
二、考评标准
按照2013年达州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计分细则(附件1)及考评计分标准表(附件2)进行考评。
三、考评方式
(一)县(市、区)自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工作务必于2014年1月10日前结束,并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填写《2012年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自查表》(附件3),于2014年1月10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2份)。
(二)市局抽查验收
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月中旬到2月,组织检查考评组适时进行抽查验收,完成年度综合考评。
四、考评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检查考评工作。要强化对耕地保护等目标执行过程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在自查过程中,要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按要求做好考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自查报告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要认真执行考评标准,做到准确无误,对照填写,无缺漏项目。涉及的数据,一律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数据的,以国土资源部门统计、政府认可的数据为准。其他奖励加分要附单页说明并提供相关凭据(复印件)。逾期不报的,按规定扣分。
(二)检查考评要采取听取汇报、走访现场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等形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有效。
(三)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或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而虚报瞒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逾期未上报自查报告的单位,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附件:1.2013年达州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计分细则
2.2013年达州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计分标准表
3.2013年度达州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自查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亨伟 联系电话:2360433)
附件1
2012年达州市耕地保护暨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评计分细则
一、考评对象、内容
考评对象:5个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
考评内容:201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年初签订的2013年市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目标任务执行完成情况;市政府领导交办和市国土资源局安排的其他国土资源管理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评计分标准
考评总分为100分。工作目标内容共12项,考评分值为85分;保证目标内容共4项,考评分值为15分(详见附件2)。
(一)量化目标计分
按各项目标任务实际完成量考评计分。完成量化目标110%(含)以上按标准分值的110%计分;完成量化目标80%(含)至110%的,按完成目标的实际比例计分;完成目标80%以下的不计分。
(二)未量化目标计分
完成未量化目标任务的按标准分值计分;出色完成任务的(受党委、政府表彰或当地主要领导明确指示表扬肯定),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按标准分值的110%计分。存在目标项目未下达任务的,视同完成,按该项目标准分值计分。
(三)创先争优加分
凡获得国土资源部或国家其他部(委、局、办)和省委、省政府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加计1分,等级奖励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凡获得国土资源部司(局、办)、省国土资源厅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他厅(委、局)和市委、市政府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加计0.5分,等级奖励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奖励总分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以5分计。局党委会在审议各县(市、区)目标考评结果时,可根据各地本年度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突出贡献,实行奖励加分,奖励加分的最高分值不超过2分。
(四)“一票否决”与扣分事项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未完成目标的;违法用地较多,在卫片执法中经整改后被纳入问责范围的;因国土资源问题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而被问责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国土资源部司(局、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级各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被县委、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或市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2分;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查有实据的,每发生一次从总分中扣1分,被四川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查有实据的,每发生一次从总分中扣0.5分;达州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查有实据的,每发生一次从总分中扣0.3分。
三、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考评量化得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给予表扬。未完成目标或抽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要专题向市国土资源局写出书面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四、考评程序
(一)2014年1月10日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达川、通川分局完成自查工作,并于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自查报告。
(二)2014年1月中旬至2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抽查、复核和考评工作。
(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审查考评结果并通报。
五、考评纪律
(一)考评中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考实考准。负责考评的同志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提前泄露考评情况、结果。
(二)提供目标认定的有关单位,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各县(市、区)的评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