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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3-12-04 访问:次
四川省达州市天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28日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法院(2008)达中执字第80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效力。现请你司在15日之内将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021410、021411号《国有土地证》交回我院,以办理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土地使用权分户变更登记。逾期不交回,我局将对该证书中通川区朝阳东路154号第二层1-7轴、22-31轴房屋分摊的6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予以依法注销。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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