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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达州市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3-04-17    访问: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3〕30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防治能力,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大因灾伤亡事件特别是人为因素事故发生,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宣传培训活动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相关部门要按照《达州市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抓好本部门(系统)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明确任务,注重实效
  (一)宣传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达州日报、达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
  (二)培训工作。本次培训工作采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制定的培训教材,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到部分重点在建工程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培训。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精心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工作安排,突出培训重点,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三、制订方案,及时总结
  (一)请各市级相关部门2013年4月30日前将本部门、本系统的宣传培训活动方案送市国土资源局。
  (二)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渠县、大竹除外)选择1-2个重点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培训单位目录,将参训组织单位、参训人数、培训地点及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等,4月30日前一并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请各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5月30日前完成汛前攻坚阶段相关工作,并将阶段性总结报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汇总报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完成汛期深化阶段工作的基础上,10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本县(市、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总结送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汇总报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达州市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达州市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我市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根据川国土资函〔2013〕302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深化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相关各方对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和安全防范的认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完善防灾避险措施,防范和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二、工作对象
  宣传培训工作的主要对象:在达较大规模的施工单位、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员;在建工程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工作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报道,邀请专家、在建工程业主和成功避险案例中的监测人员接受采访访谈,并在电视、广播台播放和网络、报刊上刊发。
  (二)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采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编制的宣传画、多媒体课件和视频材料等培训教材。
  培训工作要结合近年来我市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及典型案例,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省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灾措施;
  三是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防灾体系建设;
  四是水电、公路、铁路等建设工程及矿山开采活动中的施工工地、生活营区、工棚等的选址安全;在建工程和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可能进行的切坡、弃渣堆放等安全问题的防范工作;
  五是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监测预警工作;
  六是接收并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组织实施避险,确保信息畅通。
  四、组织形式
  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抓好以下组织协调工作:一是负责将培训教材及时提供给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发改委、交通局、水务局等市级部门及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二是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专家到基层工程建设一线,面向在建工程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安全员、施工人员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培训;三是协调达州广播电视台、达州日报等媒体,面向全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并对整个宣传培训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发改委、交通局、水务局等市级部门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安排
  宣传培训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2013年3月至4月中旬。主要工作内容为:宣传报道筹备,培训教材领取,宣讲人员业务培训,需求对象征集。
  (二)汛前攻坚阶段:2013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主要工作内容为:
  一是活动启动。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文,明确宣传培训活动工作方案,面向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统一发放培训教材。
  二是活动开展。组织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报道《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省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采访专家;宣传报道如何防灾、避灾、识灾等防灾知识;宣传报道近年来在群测群防和成功预防避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功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
  三是实地宣讲。到实地面向一线的管理、施工人员开展培训。
  四是阶段总结。5月底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形成阶段性总结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三)汛期深化阶段:2013年6月至10月上旬。宣传培训活动扎实推进阶段。结合汛期检查、排查、督导等工作,全面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3年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全面总结宣传培训活动,并结合2013年汛期防灾成效,对宣讲活动中做出贡献的专家、单位或防灾成效显著的工程建设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六、领导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达州市2013年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和业务指导,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日常联络、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宣讲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局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培训活动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全力协助配合做好宣讲培训工作。
  七、培训师资、方式
  (一)培训师资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从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三大队等单位抽调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6人,分成2个小组(每组3人),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活动主要
  采取以下形式进行:
  1.现场宣讲。组织专家深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矿山)
现场,对现场工作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讲培训,也可结合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地质灾害汛期排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宣讲培训。
  2.专题培训。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办班的形式,对在达较大规模的施工单位、矿山企业分管负责人进行培训。
  3.媒体宣传。通过在报纸上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报道、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片、网络登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方式,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人人皆知。
  八、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门力量负责培训工作的协调联络、技术支持、经费及后勤保障。
  (二)搞好宣传报道。组织和邀请达州日报、达州人民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与有关宣传活动,力争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又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
  (三)保证培训质量。各培训小组应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培训方式进行,如集中面授、组织培训班、野外实地讲解、电视台播放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四)及时总结推广典型。要适时掌握宣传培训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组织推广,促进培训行动顺利完成并起到预期效果。
  附件:达州市2013年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培训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工作小组
  组 长:罗旭刚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牟成通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庞佑军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龚 茂 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科长
  肖和远 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负责人
  贾本荣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
  李光明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苟 平 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二、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任:李光明
  成员:苟 平 胡运杰 赵 芩 竺春福 郑 瑾
  联系电话:2676202(电话) 2671244(传真)
  邮 箱:4484761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