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2013年达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25日
2013年达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2013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牢牢把握全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保障加快发展、从严保护资源、倾情服务民生、促进生态文明”为导向,以“保发展、守红线、重生态、促节约、惠民生、抓改革、严管理”为抓手,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突出投资拉动和产业支撑,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主要奋斗目标:1.依法服务保障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国土资源需求,全面提升资源保障支撑能力;2.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3.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42.7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74万公顷以上;4.深入实施“金土地工程”和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实现新增耕地1.5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38.87万亩;5.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和预防工作,完成2200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和23处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6.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以达州市矿业权空白地带为突破口,以川陕渝结合部为重点,完成达州市煤炭、天然卤水、岩盐、杂卤石、地热等矿种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工作,全面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报审、实施工作;7.从严规范国土资源秩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0%,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75%以上。
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提高和增强资源保障能力,积极服务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
统筹建设用地,强化合理配置。研究出台全市计划指标管理办法。着眼全市发展大局,研究制定建设用地配置保障制度。全力争取废弃工矿地复垦试点政策和年度用地计划支持,努力做大增量,全市争取计划指标7500亩以上。统筹增量和存量土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切实增强土地供应的前瞻性、针对性和计划性,提高土地调控能力。继续实施差别化管理,优化和统筹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增强重点项目调控保障能力,争取对在建续建和新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实施“点供”。合理安排用地时序,优化布局结构,按照“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的“三保”原则,保障急需用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积极开展计划指标评估考核,开展2011年度批复用地评估工作试点,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保障重点急需重大项目。
切实保障新型“两化”互动和城乡统筹总体战略实施用地。以保障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合理用地需求为重点,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功能。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规划衔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统筹用地布局。按照“奋力推动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再上新的台阶”的部署,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城镇建设合理用地,研究实施重大产业、重点园区差别化用地政策。着力推进节地型城镇建设,规范城市新区和开发区土地利用秩序,推进城市立体开发,探索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新模式。正确引导用地流向,各地编制的土地供应计划中经营性用地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地区前三年经营性用地实际供应平均值的1.5倍。围绕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利用,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切实加强基础地质和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积极争取地勘基金投入,加速实施地质编图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城市地质调查工作。以我市矿业权空白地带为突破口,以川陕渝结合部为重点,以万源宣汉大巴山矿区和达竹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刚煤矿等大中型矿山企业及国有改制矿山周边及深部为重要找矿靶区,不断增强各类矿产资源储量,全面做好达州市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报审、实施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对本市浅层天然气、页岩气资源勘探及综合开发利用前景进行政策及操作研究,及时形成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我市页岩气勘查开发工作。积极做好达钢、瓮福集团钒钛磁铁矿、磷矿资源异地配置、协调工作。
二、不断提高和强化国土资源保护水平,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原则,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坚守耕地保有量底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促进人地和谐。按照要求,全面完成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开展耕地质量更新和监测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耕地保护绩效管理考核,强化耕地保护行政问责和离任审计工作。
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强化巡查预防,完善以动态巡查和12336举报线索核查处理为基础的预防体系建设,适时选择个别县、乡开展专项巡查。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突破,依法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执法监察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履职尽责。以例行督察的方法,对重点县(市、区)土地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促进整改完善。
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抓好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结合“金土地工程”,深入实施全市“万亩土地整理”,全面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助推产村相融、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助推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制定土地整治和资金管理办法,强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新增耕地1.5万亩以上。
积极推进国土综合开发整治。按部、省统一部署启动区域国土规划编制,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整治。切实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制定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征收力度。编制“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大力推进全市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加快实施进程,提高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三、不断提高和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显著提高
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制度。研究制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措施,切实强化用地、用矿准入、监管共同责任,加强矿产“三率”管理,强化投资强度和用地、用矿效果分析。切实加强单位GDP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年度目标考核。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努力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严格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加快莲花湖片区土地一级整理进度,积极研究莲花湖片区二期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和整理模式。坚决落实“净地”出让、土地登记和核查等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力度,加大土地储备,积极构建预防闲置土地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住宅项目土地出让面积最高限的规定,合理安排土地公开出让时序、节凑,进一步规范拍卖出让流程和底价确认,积极鼓励小宗地出让,市本级划拨、出让供地不少于700亩,实现土地收入9.7亿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必须明确约定或规定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加强已供地块开发利用情况监督。加强土地市场监管,严格土地出让和土地储备管理,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市本级实现储备土地1300亩,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提高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按照产城一体发展思路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园区内只能安排工业及与工业生产相配套的相关用地,园区内生产性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5%。要合理确定园区路网密度和宽度、绿地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园区内不得建设广场,道路宽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各地要出台鼓励政策,促进工业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产业园区依法依规取得工业用地,建设标准厂房,以厂房招租工业企业进行生产。适时开展土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果评估,查清土地实际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据产业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采取灵活的用地供应方式。鼓励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产业项目用地。试点开展工业用地评价,探索建立产业项目用地退出机制。
全面提高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适时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深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评审体制改革,将储量管理贯穿矿产勘查、开采和储量消耗全过程。加强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加强重要矿产“三率”考核工作,落实资源补偿费计征与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挂钩的有关规定,探索运用经济技术手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切实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加快构建国土资源与气象合作框架,实现地质灾害与气象数据实时共享。积极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启动重点城镇和小流域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有效消除灾害隐患。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和农房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开展重点城镇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工作。推动建立重点城镇(区域)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体系。积极争取重点城镇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试点。
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监督各地依法按政策落实住房、社会保障等补偿安置措施。加强对新批准的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修订审批工作。依法按程序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权,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公正性和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快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管信息平台,加大批后实施监管力度。
实施好国土资源专项民生工程。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组织实施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加强避险场所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扎实推进“挂包帮”、扶贫工作。
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格局,强化信访能力建设,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国土资源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信访领导责任,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理。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源头防范治理,强化基层前沿作用,确保问题化解在基层属地,确保全市群众因国土资源问题引发的各级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防止发生突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群众的新形式。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尊重群众意愿,创新举措,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开展和谐矿区建设,促进资源开发的利益由矿山企业与当地群众共享。结合部门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地下水资源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农业地质调查等服务民生的新形式。
五、不断提高和增强改革攻坚的能力,增添破解“两难”的新措施
推动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突破。严格规范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力争实施完成挂钩项目23个,归还周转指标1.1万亩。加快制定出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补充耕地指标公开交易制度。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耕地保护基金。改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扩大治理工作的规模、示范效应。
积极拓展国土资源改革领域。探索开展生态用地审批方式改革,积极争取允许生态用地只征不转政策。积极探索建立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探索地籍管理的新模式,逐步实现城乡全域地籍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城乡合理有序流动,显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资产价值。改进“三率”监管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国土资源市场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审批事项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机关。
六、不断提高和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促进国土资源事业长远发展
着力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完成国土资源“一张图”,抓好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加快构建和扩展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快信息化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国土资源信息综合分析机制,为管理决策服务。完善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杜绝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情况发生。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参与立法调研,为《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建言献策。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工作。
切实加强地籍管理。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县(市、区)重点区域宗地代码统一编制任务。组织开展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切实做好土地登记及查询、土地权属和勘测定界审核等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
严格矿政管理。严格依法审批矿业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矿业权出让、转让一律实行公开交易。完成市、县两级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转化,加快资源储量信息应用步伐。加强矿产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配合开展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工作。积极探索页岩气、浅层天然气开发利用工作。深入推进矿业权评估管理和资源补偿费、矿权价款及使用费征收工作。全面加强地质资料汇交和管理。
切实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按照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要求,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做到定岗定员。大力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抓好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和国土员的培训力度,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注重抓好基层国土资源所制度建设,督促基层国土资源所全面履行职责。
切实推进财务、审计、宣传等基础性工作。继续加强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缩减一般公用经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加强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认真做好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充分发挥内审职能作用。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大主题、重大活动和重要典型,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加强保密国安、安全应急、节能减排、计划生育、史志编纂、档案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切实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相关协会学会开展工作。
七、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大力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规范政务接待,力戒形式主义。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巩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创新政务服务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电子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三项制度”。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评工作。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对公开属性予以明确,逐级审核并严格把关,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凡是能够公开的事项,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事项,都应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规范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办理答复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因和诉求,及时积极做好工作,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不能相互推诿,上交矛盾。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围绕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先期介入,主动服务,严格把关,积极做好用地预审,加快征地报件审查,确保项目及时落地。继续做好矿权审批服务工作。继续提升政务中心服务能力,对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现场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八、不断提高和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国土资源系统的战斗力和公信力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科学合理配备调整干部,建强配齐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多形式、多途径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养。继续推进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局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扎实做好离退休人员有关工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巩固“两整治一改革”成果,推进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土地评估等从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黑名单制度,增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综合效果。建实建强系统内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严格规范管理、全程监督。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改进政风行风方面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三项建设”活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国土资源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纪案件。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牢牢把握十八大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落实“五大建设”、“四种能力”、“三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具体要求,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步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服务、创新、廉洁、和谐、节约“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国土资源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创先争优工作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