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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2-11-21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为深入实施节约优先战略,促进耕地保护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一步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12〕94号)文件精神,我局定期对各地开展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进展

(一)经费落实情况

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落实不理想,与2012年11月15日前落实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的工作要求差距较大。截止目前,除万源市下达了35万财政控制价和宣汉县拨付了15万前期工作经费外,其余县、区专项工作经费未落实,影响了工作进展。

(二)业务培训情况

在市局于2012年11月14日召集各县(市、区)局召开了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会后,各地速疾行动,先后组织召开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推进会,对规划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国土资源所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明确了工作纪律、工作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较好。

(三)规划编制单位落实情况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专项经费未落实,各地超常规工作,均初步确定了有经验的规划编制单位先进场开展前期工作。

(四)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外业调查工作,其中通川区、宣汉县将在11月22日前完成外业调查,万源市、达县、开江县、渠县、大竹县将在25日前完成外业调查。

二、推进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的工作要求

通过督查发现,各地工作进度与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存有一定差距。为加快推进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各地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在2012年12月1日前将县级规划成果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2年12月31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2013年2月28日前报国土资源部评审论证,力争将我市纳入国土资源部2013年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范围。

(三)抓好协调,加快进度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作为,超常规工作,加强与县级财政、审计、发改、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落实并保障保足经费,简化办事程序,加快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工作进展。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