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市地环站:
目前全市已全面进入汛期,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降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极其严峻。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省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紧急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69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切实提高重视,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监测预警、动态巡查和主动避让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迅速赶赴灾害现场,要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灾情续报和信息反馈。
二、切实核查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到位情况,要求各相关人员要及时上岗到位,加强监测,特别是对泥石流沟口及农村建房高切坡等危险地段要加密巡查,发现险情,要果断实施主动避让。
三、市、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要切实履责,全力做好汛期地址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务必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领导带班制度;要坚持“每日预警,每晚督查,每天反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重点全面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要与督导小组驻守人员加密联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督导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如遇强降雨天气过程,各地要提前组织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受威胁人员安全疏散转移。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69号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