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2年达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2-03-02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经开区分局筹建办:
《2012年达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达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2年达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达州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基调,突出“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投资拉动、产业支撑四大着力重点,全力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以主动服务保障重点促进新型“两化”互动发展,以建设和实行最严格管理并重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改革创新增强攻坚破难动力,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纯洁性,显著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为加快发展、建设幸福达州做出积极贡献。
2012年主要奋斗目标:1.依法服务保障新型两化互动、统筹城乡、重大产业、民生项目用地、灾后重建、用矿需求,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42.73万公顷,基本农田35.74万公顷;3.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6.46万亩,实现新增耕地0.64万亩,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3.88万亩;4.完成1800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开展3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实施48处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 5.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6.基本建成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一张图”;8.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8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75%以上。9.实现土地保障方式、土地经营收入、农村土地整治、土地一级整理模式、地质公园建设五大突破。
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保护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努力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要大力实施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坚决守住536.1万亩基本农田、640.95万亩耕地红线;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做好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强化耕地保护行政问责。对实有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低于规划及责任目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追究责任,并限期采取有效措施达到责任目标。
全面完成土地规划编制工作。要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多方论证,科学预留好各项建设发展空间,认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切实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农户、地块;修订完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审批备案工作。
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和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工作,继续大力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金土地”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复核和验收技术规范,强化项目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纳入今年目标考核的4个“金土地工程”项目务必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新增耕地0.64万亩以上,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3.88万亩。
认真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除国家重大项目外,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一律实行先补后占。各地要加大土地整理项目的储备、实施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社会资金参与力度。
(二)用好用活政策,全力以赴保障发展用地
积极争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指标。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争取将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纳入省、国家重点项目目录,尽可能地使用国家、省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减轻用地压力。
用好用足用活现行的土地政策。要认真学习理解掌握国家现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充分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利用规划的局部调整、土地区位调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形成政策组合的集中优势,分类解决实际问题。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各地需要通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在3月底前必须完成保障性住房用地单独组卷上报手续。由于征地拆迁难度大、周期长,各地要尽可能使用存量国有土地以确保保障房按期开工。坚持“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原则,按照6月底全面开工的要求,倒排供地时限,限时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未落实的不得供应其他开发用地。
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按照“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的“三保”原则,精打细算确定宗地规模,防止宽打窄用,缓解年度用地计划压力,优先保障急需用地。根据具体情况,对产业用地实行分期分批的供地方式和弹性年期的出让方式。2012年要全力保障西南职教园区、全国新农村文化展演基地、西外物流园区和达州火车站改造扩能尤其是货场搬迁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努力保障7+1工业集中区和城市拓展建设用地;积极配合做好宣汉土溪口水库、万源固军水库等渠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全力做好大寨子公园、达巴铁路、南大梁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积极实行建设用地电子报件在线远程直报,提高征地报件质量,确保资料真实、程序合法到位,降低退件率,提高审查一次性通过率。
(三)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土地营运管理
加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力度。市本级要加大西外莲湖片、北外职教片区、西外物流片区土地的一级整理力度,尽快完善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体现时间效益,为土地供应、建设开发奠定坚实基础。
科学拟定土地出让计划。年初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加土地供给透明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大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力度。全面实行净地拍卖出让或划拨供应,减少矛盾纠纷,加快土地开发建设速度。
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标准,增强土地承载能力。要加大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审核力度,严格执行用地定额,供地原则上不得突破预审用地规模。
加强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管理。各类产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设立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建立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绩效定期评估制度,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防止园区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细化约束性条款,严格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管理,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认真清理和严肃处理闲置用地。建立闲置土地早发现、早处理的机制。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充分运用现行行政、经济手段,坚决妥善处置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地加以盘活利用。积极构建预防闲置土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管理,坚决落实“净地”出让制度,认真执行商品房住宅项目出让面积最高上限的规定,积极鼓励小宗土地出让。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打好地质灾害防治持久战
加强地灾防治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领导重视落到“基层一线”;坚持把所有工作抓到“操作层面”;坚持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测群防”;坚持在汛期组织实行“主动避让”;坚持把工程治理作为治本之策。
深化全面防灾制度。继续深入推行立足操作层面的基层防范和部门联动防灾制度,强化地质灾害主动预防避让和专职监测员制度,探索建立主动预防避让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干群防灾主动性与积极性。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完善雨情、险情、灾情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基层一线。认真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系统、分层级联动防灾机制运行的沟通、协调和指导、监督等工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
强化综合防治手段。继续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防范工作的重点区域,继续开展避险场所建设,认真实施防灾避险大演练,加大地质灾害监测、搬迁、除险和治理等综合防灾措施的实施力度,努力提升地质环境安全度和保障程度。积极申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逐步建立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预警体系。针对不同地质灾害情况实施分类防治,强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加大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查除险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实施力度。
加大防灾工作保障。构建市、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不断增强全市防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新模式,不断拓展资金渠道。
组织实施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工程。要组织开展3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1800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48处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
拓展地质环境服务领域。加快大巴山地质公园建设进度,促进地方旅游产业发展。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为抓手,深入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加大保证金的征收力度。加大相对集中连片的闭坑、废弃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五)实施找矿突破,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加大地质找矿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继续抓好天然气、煤炭、富钾卤水、硫铁矿等重要矿产的勘查,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
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建设。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推动以矿业权为核心向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节约利用的转变。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促进我市优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
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合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科学统筹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兼并重组,使优势资源向大集团、大企业倾斜,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更好地发挥矿产资源综合效益。
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使资源所在地群众能享受到资源开发带来的利益,促进矿群关系更加和谐。
严格探矿权年检工作和探矿权设置检查,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大力开展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工作。
(六)强化动态巡查,努力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规范12336举报线索管理,抓好视频监控试点工作,丰富巡查工作手段,扎实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实现违法行为发现率90%以上。
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执法监察的科技水平,为“全程、全域、高效、精确”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精心组织卫片执法检查,不断提高卫片执法检查成果的准确性,确保精准问责。
强化执法措施。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对重大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实施问责,案件查处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建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努力实现国家层面的“零约谈、零挂牌、零问责”。
认真组织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各地要认真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国土资源严重违法违规的地区,省、市将及时果断实施暂停土地征收转报、约谈、挂牌督办严厉措施,以维护正常的土地利用秩序。
(七)创新管理制度,开创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
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二调成果后检查验收,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学习借鉴成都等地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经验和做法打下基础。
严格规范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严格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增减挂钩”。要精心规划拆旧和建新区配置,通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新区的土地使用价值,最大限度为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创造条件。对已批准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创新土地开发整理机制。在更大范围鼓励和支持各地大力推进土地整理。细化现行土地整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实施、验收的制度办法。研究措施鼓励土地整理项目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土地平整、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的复垦整理。积极探索异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主体、定价和流转方式。
探索矿业用地新机制。探索开展矿山废弃地整治,因地制宜制定整治规划,统筹安排、稳妥推进。按照批准的规划项目或实施方案使用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对可复垦的采矿用地,比照临时用地办理,给予有效保障。
探索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要尽可能向丘陵和山地延展,建立“工业梯田”,用好荒山、荒滩地,尽量减少对平原特别是耕地的占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省厅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征转分离审批、用地计划管理和经济补偿等激励机制,促进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深化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提高市场化配置资源水平。稳妥推广基础设施节地模式,逐步细化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措施。
(八)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深化“两整治一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成果。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抓好系统作风建设,使政风行风不断提高。
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的工作,及时建强配齐各级领导班子,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抓好执法监察队伍和基层国土员的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提升服务能力,对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现场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依法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全面推进办事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有效形式,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引领示范作用,在行政审批科、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征地事务中心等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努力提高党员能力素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认真实施党务公开,完善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和谐机关建设和群团工作,拓展国土资源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