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落实12336举报线索受理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要求,确保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确保各级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依法履职,防范履职风险,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9〕127号)和《达州市国土资源局12336举报中心工作考核制度》(达市国土资发〔2016〕80号)规定,现将2017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12336举报线索受理工作检查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一)2017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考核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完善巡查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划定巡查区域,落实巡查职责,完善巡查台账,提供巡查保障,实施考核奖惩。
2.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巡查规划计划,确定巡查频率,组织开展巡查,制止违法行为,规范台账登记,及时报告通报,按要求报备案。
3.队伍建设情况。动态巡查队伍建设及巡查装备配备情况。
4.实际效果。是否达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标准,是否因巡查不到位形成重大案件,是否因巡查不到位被追究责任。
(二)12336举报线索受理工作考核内容
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12336机构建设、电话畅通情况,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平台开通情况,交办案件落实情况、回复报告时效性、回复报告质量、附件材料齐全与质量,上报信息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一是结合2017年度巡查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2017年度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内容要涉及2017年动态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根据本《通知》的附表要求进行自评打分;二是结合2017年12336举报线索受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2017年度工作总结,并根据本《通知》的附表要求进行自评打分。
(二)市局考评。市局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组织评议和综合评分等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分组名单见附件2)。
动态巡查工作和12336举报线索受理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具体考核标准附后。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分别形成《2017年度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和《2017年度12336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
(二)市局将于2017年12月30前完成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6日